生态科2024年上半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效果
1.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截至6月12日,东区无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
2.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推进在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时序开展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3.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管理,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生态环境、资源规划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健全管理机制,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纳入详细规划和供地管理的地块应在供地(土地划拨、出让)前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2024年上半年,共计对33个地块进行现场勘查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4.持续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配合市局做好产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布设1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实现地下水监测预警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