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排查整治,截至目前东区无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
2.推进在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完成了隐患排查“回头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渗漏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3. 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生态环境、资源规划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健全管理机制,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纳入详细规划和供地管理的地块应在供地(土地划拨、出让)前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2023年度,完成35个地块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纳入本年度考核的重点建设用地5块,均已完成调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4. 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配合市局做好产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监管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布设10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其中新建地下水监测井6个;已按时序进展开展采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