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5745073/2016-00016
  •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 综合
  • 2016-05-23
  • 2016-05-24
  • 意见
  • 豫兴文〔2016〕45号
豫兴路办事处关于认真做好“三夏”工作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豫兴路办事处关于认真做好“三夏”工作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豫兴文 〔2016〕45号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和《2016年郑东新区“三夏”农机生产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我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结合办事处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一)禁烧区域

办事处所辖区域全部列入禁烧范围,重点禁烧区域是连霍高速、万三路、刘郑路、郑开大道等主要道路两侧。

    (二)禁烧范围

办事处辖区内包括小麦、大蒜、和其他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三)综合利用

办事处农办协调东区农办等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加强监督引导,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并做好技术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过腹还田、生产沼气、食用菌开发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让秸秆创造效益,使农民在秸秆综合利用中得到实惠,激发广大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办事处辖区内严防死守,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确保今年禁烧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仅是一项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也是提高农业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因此,办事处各行政村、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村要安排全体村组干部排好班,值班名单连同联系方式在会后一并报农办。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抓具体,把目标任务落实到组、户、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000口人以上的行政村制作横幅不少于10条,张贴小标语不少于100条,1000口人以下的行政村制作横幅不少于5条,张贴小标语不少于50条。办事处安装宣传车1台,制作过路横幅200条,宣传彩页10000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

(三)细化责任、督促检查。督查组要督促指导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督查制度,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清除焚烧隐患。督查组要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每天上午8点半通报昨天各村禁烧情况、下午4点前将当天禁烧信息报送禁烧办。各村要按照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责任细化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对本辖区重点区域、薄弱环节进行昼夜不停的检查,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力度,着力发展秸秆经济,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强应急值守,设立禁烧举报电话(0371-56529600),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四)部门联动、完善机制。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抓好农机安全作业,安全办充分发挥应急联防队的作用,备足消防器材,组织开展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农电站要认真排查农用线路,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派出所要配合办事处对蓄意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督查办、农办牵头负责对办事处20个行政村区域进行巡视督查,创建办安排各村环卫工负责本村内道路及村外道路禁烧情况,按照创建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的目标。

(五)纳入目标管理

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监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并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村年终考核,出现焚烧现象并被市查处的取消年终评选资格。对于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村要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对于发生较大面积农作物秸秆焚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要求,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奖惩

根据2016年郑东新区“三夏”农机生产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一是实施经济处罚。根据郑政文〔2012〕126号规定: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发现一个焚烧火点时省是50万、市是100万、郑东新区是2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发现第二个市按200万元上划财力,发现第三个焚烧火点时按40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若发现没有综合利用的农作物秸秆,每亩按20万元额度上划财力。二是实行通报制度。市禁烧办将对全市各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实时通报。三是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识不够、措施不力,因大面积焚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案事件或同一地区多次反复出现焚烧秸秆现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及其相关责任人,由市禁烧办调查认定,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实行全体机关干部包村的措施(包村名单见附件1),达到人人有压力、人人管禁烧的工作效果。各行政村每村交禁烧押金5000元,包村领导500元、机关干部200元。若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市督查组发现扣除全部押金。被郑东新区和办事处督查组发现:第一起通报批评并在会上说明情况;第二起扣发一半的押金,第三起扣发全部押金。扣后及时补齐押金。若发现点火现象,点一堆罚伍千,点一亩罚十万,点火肇事人并负连带责任。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市有关规定,谁出问题谁负责,直接追究责任人,对于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接受组织处理,进行免职或停职处罚。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完成较好的村,退回所交押金,并给予通报奖励。

各行政村,办事处各单位、村组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群众应积极行动,把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三夏”等主要农时季节农村工作的重点,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出现焚烧污染”。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2016年5月23日

 

主办单位: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