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依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1〕47 号)精神,经过资助人申请、学校预审、资助中心审核、公示等环节,现已完成2021年秋季学生认定工作。各类受助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