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监察审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主管东区行政监察工作和审计工作,完成东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任务。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 36 人,在职职工 36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等,其中:行政人员 10 人,事业人员 26 人。
二、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我部门内设机构为郑东新区管委会行政效能监察和外商投诉中心,正科级。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63.16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0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增加。
二、 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3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6.95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2万元,占0.0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93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64万元,占21.28%;项目支出2310.48万元,占78.72%。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61.1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02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增加。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3.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19万元,增长0.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3.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2.22万元,占98.95%;住房保障(类)支出30.89万元,占1.05%。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64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55.66万元,增长33.19%,其中:人员经费58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3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委托业务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差旅费等。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的77.4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9万元,占100.00%,完成预算的77.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9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79万元,主要用于纪委工作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工作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纪委临时增加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
八、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二是积极推进绩效考核管理;三是认真执行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59万元,增长1.72%。
十一、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7.71万元。
十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