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负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及时处理党工委、纪工委领导批办的各类文件、报告,做好办理情况的记载工作。
4、负责受理对各部门工作作风的投诉,做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事实查核工作。
5、做好纪检监察方面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归档,以及有关案卷的整理和归档、保管。按要求及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
6、负责来信函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自办、转办、催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