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调整设置的通知》(郑编〔2020〕19号),设立郑东新区统计局,为管委会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情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四)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指导全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科学技术研究、交流合作及统计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办事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负责国家确定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在我区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家普查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区普查调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基本统计单位的普查和经常性统计调查;指导基层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十)负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