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调整设置的通知》(郑编〔2020〕19号),设立郑东新区政法委,为管委会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推进东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二)负责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三)掌握分析东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四)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负责信访、平安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七)负责东区政治安全、反恐、铁路护路、涉法涉诉、禁毒、扫黑除恶、精神卫生、执法监督、法治化营商环境、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治安财险、重点地区矛盾排查整治、打击传销、扫黄打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法学会等工作。
(八)负责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
(九)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