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园林绿化、水利、农业、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郑东新区河湖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保障水资源的安全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三)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四)负责郑东新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区域内河流和水工程的调度工作,组织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五)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地下水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计划用水及节约用水等管理工作。负责水行政审批工作。
(六)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负责园林绿化的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园林绿化的管理、维护和提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移植和砍伐等审批工作。
(九)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农机和秸秆禁烧工作等。
(十)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农机等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全区农业、农村和林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生态林业建设;负责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湿地保护工作等。
(十二)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