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市场监督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
(十六)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八)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负责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二十一)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