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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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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2017年,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的全力支持下,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先导区、示范区和核心区的奋斗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做好税源建设、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内部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服务全区各项事业的能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郑东新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55亿元,同比增长16.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1.9亿元,同比增长14%,完成目标任务(77亿元)的106.4%,超额完成6.4个百分点,超收4.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7亿元,占公共预算收入的93.9%,同比增长1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2.1亿元)的106.8%,超额完成6.8个百分点,超收4.9亿元。非税收入5亿元,占公共预算收入6.1%。

2017年,郑东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1.5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78.27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5.5%,超出区定目标(占比70%)15.5个百分点;八项支出完成67.98亿元,同比增长31%。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计划财政局认真落实年初既定目标,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为东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好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党建工作总抓手作用,围绕党建促工作提升

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党建创先争优水平。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强化支部书记全面抓党建,局班子成员主抓分管部门党建的“主体责任”。强化示范带动,支部班子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主题活动、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全年支部班子成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12次;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激励,助推机关作风建设。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九大精神。党小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学习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三是推陈出新,提升凝心聚力水平。创新支部活动,把加强支部活动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引领干部思想健康发展的重要平台,增强党建工作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开展了“建设书香局办,打造优秀党支部”, “两学一做周荐一文”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学习积极性。 

(二)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全面完成

紧紧围绕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目标,进一步强化收入组织工作,力争财政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一是加强与税务、工商、国土、房管和各乡(镇)办事处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税源信息共享机制,为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基础;二是每月汇总统计东区税务部门及乡(镇)办事处收入完成情况,对未完成进度的单位进行督促,了解并协调解决各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顺利完成任务;三是加大税源回归工作力度。协调相关乡(镇)办事处,对已入驻但未在东区纳税的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将其税收纳入东区征管;四是继续推进郑东新区税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研发工作,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实现税源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为税源管理及楼宇经济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助力东区经济发展。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科学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启动郑东新区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同时推进部门三年滚动规划编制。

二是规范、简化资金审批流程。根据《郑州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继续完善部门预算批复制度的前提下,对现有资金审批流程作进一步规范,同时简化财政部门资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支出时效性和均衡性。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对于支出进度偏低的预算单位或项目,采取通报、询问等形式,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做好预算指标和资金往来对账工作,将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并严格明确支出时限,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减少财政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部门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同时,结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工作,撤销预算单位实体账户85个,收回存量资金1.5亿元,根据资金性质分别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五是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不断提升预决算透明度。2017年严格对照市财政转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要求,在人大批复后公开时限内,在郑东新区政府网站公开专栏中进行预决算公开。

六是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工作部署,自2016年8月以来,我局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主动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市局国库处的指导下,2017年12月8日郑东新区国库资金电子化支付业务正式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成功上线,标志着郑东新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从整体上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2018年1月份我区将选取20家预算单位,进一步推进授权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

七是进一步加强工程预决算审核。按照《河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对项目管理部门报送的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进行审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家造价咨询公司作为今后三年造价咨询业务的协审单位。全年共接收工程结算审核单117份,送审金额45613.67万元;接收项目部门报送的编制预算226个。完成工程结算审核141个(含上年结转项目),送审金额50303.36万元,审核金额42302.92万元,审减金额8000.45万元,审减率16%;编制招标控制价项目245个,编制金额为1709219.44万元。

(四)全力做好政府债务化解工作

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继续做好政府性债务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退出债务风险提示地区。一是继续做好存量债务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做好地方性政府债务整改工作;二是根据郑州市出台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东区相应机制;三是继续做好存量债务整改工作。根据国发〔2014〕43号文及新《预算法》,结合《财政部关于科学合理使用专项建设基金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函》,强力推进其他存量债务后续工作;四是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保质保量完成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目标。

(五)持续做好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经营业绩考核。按照国有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国有公司经营能力,逐步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二是做好国有公司重大投资监管工作。对国有公司的重大投资事项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研究并提出拟办意见供领导参考,规范国有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三是健全完善国有公司议事决策机制。明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使党组织研究讨论成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杜绝国企决策程序中“一言堂”、“家长制”、“开小会”决策等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国有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要求各公司在治理结构、授权批准、会计系统、风险管理、资产保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公司内控制度建立情况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促进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三、存在问题

目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持续稳定增收压力不断加大。受宏观减税降费、房地产行业调控等政策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支出需求增长,对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农业、教育、社保、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支出压力较大;三是国发﹝2014﹞43号文以及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国家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创新融资模式,构建“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是下阶段融资工作需要考虑的紧迫问题。四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复杂多样,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对人员能力水平及知识结构要求更高。目前国资监管力量不足、经验较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论述为今后的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将继续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科学安排财政收支,着力提升支出绩效,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在新时代中实现新作为,用新思维推动新发展。

(一) 聚力抓党建,夯实党建引领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党建引领作用,打造优秀党支部,创建机关党支部示范基地。聚焦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筑牢”、“两创新”。筑牢政治学习基础。继续围绕“两学一做”学习主线,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做好支部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好集中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形式内容。筑牢支部建设堡垒。做好阵地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开展好经常性“党员活动日”活动。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好新媒体党务活动。创新支部特色活动。按照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切实打造好2018年支部建设系列活动,做到有所学有所思有所获,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又服务业务工作。

(二)全力稳定增长,培植优质财源

把保增收、稳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收入组织工作,力争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并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态势。完善税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综合治税智慧管理平台加强综合治税效力,完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保证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入库。稳固税源建设,培植优质财源。积极争取上级各项产业引导资金,落实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着力强化政策支撑。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优化财政要素供给。健全财政投入机制。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升保障能力

紧紧围绕东区管委会工作重点,全力做好资金支持。一是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提升。加大对支柱产业金融业及信息服务业、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科技创新等高端服务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保障东区18个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支持重点区域开发。以龙湖、白沙等六大板块为重点,充分保障动迁群众安置资金,强力支持安置房建设和群众回迁。以龙湖、白沙、高铁东广场为重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支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提升。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环龙湖周边、107辅道沿线、龙子湖区域、白沙园区为重点,安排资金支持园林绿化建设。以河道治理为重点,抓好水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保障,支持水务管养工作,着力打造宜居东区;四是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风貌。保障市政道路养护、河渠绿化管养、城市整治提升支出,着力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和品位;五是保障民生事业发展支出。加大财政对教育、公共卫生、文体惠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扶贫济困和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六是支持“平安东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人员及装备支出,全力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七是建立完善人才工程资金扶持政策。支持“1125聚才计划”投资基金等配套政策,支持高端人才引进和人才公寓建设。

(四)狠抓财政管理,提升资金绩效

健全绩效管理制度。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完善科学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完善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严格实施预算中期评估制度,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国库现金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定期统计财政专项资金及部门资金结存情况,严格按照上级盘活存量资金要求进行处理,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财政收支、“三公”经费等信息,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依法组织开展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和政府采购监督等专项检查,特别加大对财税政策执行、民生资金落实和各类产业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财政监督合力,加强与审计、纪检和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坚决纠正财政违纪违法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升监督效能。

(五)深化融资体制改革,健全债务管理机制

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推进运营模式、融资模式、公私合作模式等改革创新。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融资机制,结合审计署对东区政府债务审计提出的问题,研究符合东区实际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合理、合规性上做好把控。做好牵头、协调、服务工作,构建“借、用、还”相统一的经营融资机制。加强对PPP模式的政策研究,规范PPP运作流程,参照郑州市运作模式,根据实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白沙综合管廊(二期)、东站东广场、龙湖金融中心区域供冷供热等项目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相关财政工作,以及象湖周边基础设施PPP模式后续工作。拉长政府付费期限,缓解财政压力。

(六)持续做好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实现保值增值

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企活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主要目标,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优化监管手段和方式;显著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激励机制。在继续做好国资监管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抓好已出台各项文件的落实工作,着重加强国有公司绩效考核评价,强化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国家层面的国有企业发展新动向的跟踪,把好“政策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加强与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的联系和沟通,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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