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16年“年夜饭”及春节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食品药品监督所:
现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东分局关于开展《郑东新区2016年“年夜饭”及春节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月29日
郑东新区2016年“年夜饭”及春节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年夜饭”及春节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郑食药监〔2016〕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夜饭”及春节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采购查验等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年夜饭”及春节聚餐放心安全。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
三、检查对象
承办2016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
四、检查重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年夜饭”及春节聚餐定制数量是否与接待能力相符。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
(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档案情况。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进行培训,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具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落实情况和存储情况。重点对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畜禽产品、豆制品、节日糕点、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留样食品需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登记。
(五)餐饮服务单位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目标。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深入。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要畅通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并及时核实查处。制订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梳理总结,及时上报情况
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请局各监督所于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食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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