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43/2016-00051
  •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
  • 2016-03-14
  • 2016-03-15
  • 通知
  • 白政 〔2016〕69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6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站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2016年度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精神文明工作,确保我镇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做好郑东新区2016年度文明单位(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郑东文明办﹝2016﹞7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郑州市、郑东新区关于精神文明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创建、改革创新,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文明河南 郑州先行”为纲领,以深化提升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着力在理论武装上真学真用,着力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突出思想内涵,着力在制度化、法治化上深化拓展,着力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全镇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白沙镇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郑东新区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要点,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召开2次以上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创建工作台帐,编发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 期)。

责任单位:党委办、组织办、文明办

(二)创建学习型机关

围绕关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中心组每年组织开展2 次以上学习活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职工阅读活动,有推荐书目、交流活动、活动记录。

责任单位:组织办、工会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围绕“三个倡导”24 个字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党委办、文明办

(四)加强道德建设

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并进行张榜公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河南建设举办6 次以上道德讲堂或文化讲堂。

责任单位:文明办

(五)加强法治建设

围绕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组织开展职工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章制度。

责任单位:司法所、组织办

(六)加强诚信建设

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有行业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措施。

责任单位:文明办

(七)加强服务型机关(单位) 建设

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承诺;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计生办、便民中心

(八)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

制定职工文明守则或文明行为规范;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营造“做文明人、办文明事”、遵德守礼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文明办

(九)开展文明行业(系统)创建

制定文明行业(系统)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考评办法;开展有行业(系统)特色的创评活动。

责任单位:文明办

(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制定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计划;每年组织开展6 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组织办

(十一)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行动

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文明用餐的具体规定和文明用餐提示牌。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十二)开展文明上网行动

建立职工文明上网的制度和规范要求;成立3-5 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并经常开展活动;开办传播正能量的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并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组织办、信息中心

(十三)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

每年开展2 次以上文明单位帮扶活动,有帮扶内容、有帮扶实效;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文明办

(十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有能够满足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定期组织文化体育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

(十五)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业务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

责任单位:政府办

(十六)环境面貌干净、整洁、美观、有序

机关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

责任单位:政府办

三、工作步骤

为使工作有序进行,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整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

召开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二)创建阶段(2016年3月—7月)

根据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深入开展各类活动,收集整理2014年8月份以来有关精神文明工作的各类资料。

(三)迎检阶段(2016年8月)

对整体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清查归档资料,查找差距,整改不足,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是今年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争创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身心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中16项目标任务分工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积极落实阶段性任务,确保任务落实。

(三)及时报送资料

4月份之前,各有关单位收集、整理、报送2014年8月以来本部门涉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文字、影像资料(附电子稿),7月份之前,各类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开尽开、随开随报。

联系电话:62361002电子信箱:bszd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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