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社区:
《如意湖办事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2016年1月27日
《如意湖办事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为贯彻落实《如意湖办事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确保2016年禁放工作落到实处,请各社区、各网格按照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一、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禁放安全责任制,将禁放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禁放监管工作。
二、强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等形式宣传《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教育引导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销售、不运输、不储存、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大执法检查。配合辖区公安、工商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全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非法经营、销售等行为,及时联系公安等单位坚决予以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实施巡逻防护。在春节期间对辖区实施巡逻防护,特别是在除夕、大年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加强防控守护、巡逻监控,及时制止、查处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整治,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及居民清理楼道、地下空间废弃物、可燃物,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消防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六、加强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好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对于因为禁放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严,造成烟花爆竹事故的,相关人员将承担责任,接受纪律和法规的处理。
如意湖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6年 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