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科(室),辖区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郭登科等10名同志职务进行调整和任免,现将调整和任免情况通知如下:
郭登科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综合经济办公室主任;
李海娜同志兼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 洋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郑彦鹏同志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股级),不再担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杨 熠同志任综合经济办公室主任(正股级);
王梅生同志任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土地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高尚同志任土地管理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计生办主任;
洪郑萍同志任土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土地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吴 云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海亮同志不再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