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纪(工)委:
根据省、市纪委要求,现就清理、规范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分工和兼职情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豫纪发〔2014〕16号文件要求,及时对纪(工)委书记的分工和兼职进行调整、清理,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各单位认真填写《纪(工)委书记分工和兼职调整情况表》,连同本单位调整纪(工)委书记分工的红头文件,于2016年4月15日前上报郑东新区纪工委(东龙大厦1106室,联系电话:67179889)。
三、郑东新区纪工委将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凡不按照规定对纪(工)委书记的分工和兼职进行调整、清理,或者调整、清理后仍存在纪(工)委书记分管所在单位其他业务和兼职情况的,将对所涉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规范全省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豫纪发〔2014〕16号)
2.《纪(工)委书记分工和兼职调整情况表》
中共郑州市纪委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