圃政〔2016〕23号
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圃田乡于七里河下游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东新区圃田乡七里河下游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11日
郑东新区圃田乡七里河下游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安排,圃田乡2016年全面启动七里河下游圃田段专项工作。为充分加强该项工作推进力度,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圃田乡七里河下游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指 挥 长:赵建庭 圃田乡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许青军 圃田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罗晓龙 圃田乡副科级干部
成 员:王四明 张宪岭 王建忠 王志永 海彦伟 马 星 赵保善 刘伟刚 焦军叶
二、项目用地面积
圃田村96.857亩,河沟王村374.73亩,小孙庄村56.448亩,共计528.035亩。
三、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地上附属物给予村委会补偿原则性包干价为3.1万/亩。在2016年3月20日前交地完毕的,给予村委会每亩5000元的奖励;在2016年3月25日前交地完毕的,给予村委会每亩3000元的奖励;在2016年3月30日前交地完毕的,给予村委会每亩1000元的奖励;2016年3月30日后仍未交地的不予奖励。
(二)如有特殊建筑物的单独据实清点兑付,不在享受每亩3.1万的包干价。
(三)该用地范围内的附属物原已补偿过的,不再享受二次补偿。
四、租地费用
涉及圃田乡七里河下游治理项目的土地租赁费用,依照潮河治理项目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