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
为集中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搭建宣扬好人好事的平台,进一步规范和丰富传播道德典型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郑宣文〔2014〕8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做好善行义举榜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文明河南,郑州先行”为统领,按照“让善行义举上榜,为凡人义举立传”的工作思路,把善行义举榜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引导人们自觉践行善行义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旋律,集小善为大善,传递正能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建设国际商都提供坚强的道德支撑。
二、善行义举榜内容
善行义举榜的设立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精神;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体现本地、本单位的良好风气。内容主要包括勤劳节俭、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友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维护秩序、帮助他人、爱心捐助、爱国励志、相互激励、好学上进、修身律己、守法经营、信誉至上等。上榜人物可以是历年来全国、省、市评选表彰的我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可以是历次“中国好人榜”的我市上榜好人;可以是历年郑州市文明市民;也可以是各建榜单位内部评选的好人、发生的好事。
三、善行义举榜形式
善行义举榜要设立在显著位置,或人流聚集区域,表现形式庄重、醒目、规范,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榜的内容要显示上榜人物照片、主要事迹,可量化的内容应尽量量化。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运用现代媒体建设网络榜,及时公示个人善行义举的点点滴滴,宣扬和展示道德典型的事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善行义举榜是一项系统工程,知榜、议榜、评榜、上榜、用榜、管榜,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做大量的细致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要把建立善行义举榜与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标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制度。
2.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组织好、指导好建榜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建榜工作;已建成善行义举榜的要从2016年起按照本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和加强,做好日常管理和内容更新;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建好、用好善行义举榜,研究制定善行义举榜奖励激励机制,确保建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在建榜的同时,还要通过道德模范巡演、道德讲堂、建榜单位相互交流等形式,宣传学习上榜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对道德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弘扬善行义举,营造学典型、做典型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