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4983173/2016-00032
  • 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园林局
  • 通知
  • 2016-02-04
  • 2016-02-04
  • 通知
  • 郑东文明办〔2016〕7号
关于做好郑东新区2016年度文明单位 (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根据文明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现就郑东新区2016年度文明单位(社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着眼促进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做好郑东新区2016年度文明单位(社区)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符合文明单位评选基本条件,辖区内成立满1年以上,且经济独立核算,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能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可申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连续两年保持区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荣誉称号的单位及2016年年底届满的区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可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连续两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荣誉称号的单位及年底届满的省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可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两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可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新申报省、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的单位,在申报时需提供原命名文件。

同创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执行。

申报前12 个月内,凡发生有《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创建2016年度文明单位;被撤销文明单位(社区、村镇)时间满一年的,今年可以重新申报。

三、文明单位产生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3月31日前向区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初评后,纳入考查对象队伍;经1年考查,最终按上级分配指数择优推荐。

只有被纳入考查对象队伍的单位参加以下程序。

(二)组织考评。省、市、区文明办按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及创建工作有关要求,组成考评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有听取汇报、查看创建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理论考试、民主测评。  

(三)组织知识测验。组织各申报单位进行文明单位创建知识测评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分值为10分。考试范围为:省文明办确定的150道复习题(详见郑州文明网)。

(四)征求意见。各申报单位要征求所在地同级纪检、检察、法院系统和环保、安全生产、卫计等部门的意见

(五)公告公示。文明单位(社区、村镇)考评结束后,将对推荐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命名表彰。公示结束后,统一报各级文明委研究确定拟命名的2016年度文明单位(社区、村镇)名单,呈送党委、政府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筛选工作,重视创建过程,按照评选标准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实践活动,切实达到以创建促工作、以创建惠民的目的。

2.严格把关。要坚持自愿申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日常考察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参评对象的创建情况。要坚持以评促创,进一步提高水平,推动创建工作。

3.按时上报。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文明单位申请、2016年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报区文明办,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716房间

联 系 人:韩栓柱

联系电话:67179675

电子邮箱:zdxqwmb @163.com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