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倡“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进一步促进市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区继续开展“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倡树一批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典范,在全区兴起学习、宣传、争做文明市民的热潮,切实发挥先进典型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为建设美好郑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全体市民,以及在我市务工并领取居住证者,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热爱祖国,热爱郑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自觉履行《省会市民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参加“黄、赌、毒、邪”等非法组织和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恪尽职守。弘扬郑州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廉洁奉公,艰苦奋斗,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敢于开拓,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4、道德高尚。认真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面向基层,自下而上,层层筛选。整个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推荐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向区文明办报送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做到事例生动、精神感人、体现特点、数据翔实,不得少于2000字,力戒空话、套话。每月8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含电子版)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送区文明办 (地址:郑州市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卫群大厦716,电话:67179434,电子邮箱:zdxqwmb@163.com)。
2.评审阶段。东区文明办将把推荐材料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组织评委会,根据推荐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筛选评定出当月的10名“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文明市民标兵”活动由评委会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从本年度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中评选出20名候选人,并报市文明委审批。
3.表彰阶段。每月评选出的10名“文明市民(身边好人)”,由市文明办每季度发文表彰,并在郑州文明网(http://zz.wenming.cn/)公示。年度评选出的20名“文明市民标兵”,由市文明委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当做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抓手,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乡(镇)办事处、各级文明单位每月须推荐候选人不得少于1人,不得重复推荐。区文明办每季度将对推荐情况进行排名,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2.倾向基层,严格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推荐在一线和基层工作岗位上做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真正把品德高尚、事迹动人、群众信服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附件:郑州市2016年度“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推荐表
2016年1月26日
附件:
郑州市2016年度“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出 生 年 月 | 学历 | 政治 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居住地 | ||||||
主 要 事 迹 | ||||||
所在单位(社区)意见 | ) (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机关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郑东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