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7405256/2016-00009
  • 郑东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
  • 监察,纪律作风,检查,通知
  • 2016-01-28
  • 2016-01-29
  • 通知
  • 郑东纪〔2016〕1号
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郑东新区纪工委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郑纪办发〔2016〕1号)精神,结合郑东新区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检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检查活动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精神,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作风和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持之以恒纠正检监察系统内部“四风”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检查对象

 

本次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检查对象为郑东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纪检监察干部、各乡(镇)、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含各单位未正式任命而兼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

 

三、检查内容

 

(一)遵守工作纪律情况。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炒股、看小说、玩游戏或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言辞粗俗、作风霸道;严禁参与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宴请、娱乐活动;严禁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禁令”,反对“四风”,崇廉拒腐,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四、组织实施

 

集中检查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底结束。检查活动在郑东新区纪工委统一领导下,抽调人员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届时,市纪委也将派出检查组,对我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五、责任追究

 

在集中检查活动中,凡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纪检监察干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中共郑州市纪委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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