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科(室):
为有效防范养老金冒领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自今年11月30日起对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一)辖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王马庄、安庄、唐庄、小河村、黄家门2012年拆迁后按政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村将采取集中认证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安庄村:11月30日至12月4日
唐庄村:12月7日至12月11日
王马庄村:12月14日至12月18日
小河村村:12月21日至12月25日
黄家门村:12月28日至12月31日
三、认证方式
(一)本人持身份证到龙源路办事处劳动保障保障服务所进行认证。地址:中州大道三全路交叉口东北角金世国际酒店521房间。
(二)因生病、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本人确实不能亲临现场进行认证的,由其亲属携本人及认证人员的身份证、近期免冠彩照到龙源路办事处劳动保障保障服务所进行认证。照片要求:要认证的老年人持五日内的报纸,将报纸放在下巴下方,报纸上的日期要明显且能看清楚,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四、注意事项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关系养老金正常发放的一项重要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已领取待遇人员积极配合,以保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认证的人员,将于2016年1月份暂停发放其养老待遇,待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后,恢复发放养老金并从停发之月起予以补发。为减少因停发养老金带来的不便,请认真对待,按要求及时进行资格认证。
各村应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统筹协调,确保宣传动员到位,人员组织有序。
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各二、三级网格要与村组干部紧密配合,将宣传通知责任落实到位,及时查漏补缺,依靠群众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