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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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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办〔2015〕15号
龙湖办事处关于印发2015年三夏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龙湖办事处2015年三夏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龙湖办事处2015年三夏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有效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

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良好形象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具体措施,以确保在秸秆禁烧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二、成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湖办事处“三夏”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李力任组长,办事处主任茹乐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副二级网格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建华兼任,电话: 61000020、61000011(夜间)。

三、秸秆禁烧考核办法

(一)禁烧秸秆考核认定标准

1.凡成堆焚烧的,一律按堆认定。焚烧堆较大的,由办事处派出的检查组现场量化认定。

2.农田连片焚烧的,一律按面积认定;局部焚烧的,每10处按一亩计算。

3.积条状焚烧的,每10米长计为1堆,每10堆按一亩计算。

4.凡在本辖区各村交界地带发生焚烧现象,界定有异议的,由交界各方均摊焚烧堆数。

5.我办辖区公共单位地界内发生焚烧秸秆及杂物现象的,由所属村承担责任。

6.凡因焚烧秸秆而烧死、烧伤树木的,不论树木大小和灼烧情况轻重,发现一棵记录一棵,逐棵统计。

(二)考核奖惩的组织领导和程序

    1.考核工作由办事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

2.考核实行检查组考评和业务部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评时设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城管办、农村工作办负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组和业务部门的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比,排出名次。

3.对评出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先进单位和网格长及个人,办事处将根据情况予以表彰。

4.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村和各网格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及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秸秆禁烧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抽调专门人员,组建“三夏”安全防火队伍,加大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工作不断档,尽职尽责,全力推行安全防火目标责任制,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二)各村、各网格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管理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三夏”禁烧家喻户晓,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责任机制,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各网格长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办事处“三夏”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夏”秸秆禁烧有关要求,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责必究,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察。纪检监察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对各村“三夏”禁烧工作的督察,对出现问题的村按第三条规定的考核办法进行严格处理。

 

主办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