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沙镇对外签署合同工作程序》的通 知
各站所办,各行政村:
《白沙镇对外签署合同工作程序》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白沙镇对外签署合同工作程序
为严格依法行政,避免法律纠纷及风险,加强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对外合同的签订,特制此工作程序。
一、合同签订工作程序
以白沙镇人民政府名义对外签署的土地承包、工程发包等一切涉及付款的工程合同,应严格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并遵守以下程序:
(一)拟稿。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单位负责调查合同签订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等相关情况,再由承办单位与合同签订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条款在权限范围内达成一致意见,草拟好合同初步文本。
(二)审查。承办单位将合同文本草拟稿及相关材料送镇政府法制办协调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如需修改的,镇法制办将修改意见反馈承办单位,承办单位2日内完善后再次送镇法制办进行审查。涉及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合同,可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并充分采纳专家对专门性问题的意见。
(三)决定。合同文本审查后,应由镇政府集体研究,并作出是否签订合同的决定。
(四)签署。决定签订的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其他人员签署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报经镇法制办审查同意后签署。
签订合同时,应填写《白沙镇人民政府合同审查意见表》(附件2)。
(五)归档、备案。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归档。重大合同应由镇法制办将签订的合同报送郑东新区法制办备案。
(六)执行。合同签订后,应诚信履约,确保合同实效。
采用国家推荐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不适用上述程序。其他合同(不分标的)的签订,按上述程序进行。
二、各方审查责任
(一)承办单位:负责审查确定相对方的资质信用、履约能力;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与相对方及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磋商,确定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基本要素,形成合同文本;负责将业务站所、法律审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相关部门和镇政府等对合同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与合同相对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二)业务站所:负责按照相关行业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确定合同的形式内容是否符合行业规定规范的要求;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评估经济风险;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并督促经办站所在合同文本中落实;需要镇政府授权的,负责在合同签订前按程序取得镇政府相关授权。
(三)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定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是否合法,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涉及法律风险的,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相关要求
未经镇政府法制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相关领导审签或未按本通知要求履行审签程序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一律为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本文件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