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各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东新区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郑东新区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
执法满意度”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东区综治委决定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服务,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活动。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活动目标
通过对平安建设的“大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浓厚创安氛围;通过对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全面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平安东区建设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大整治”,净化社会环境;通过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贴心地一站式“大服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赢得民心、争得支持,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宣传”,营造平安建设浓厚氛围。通过改革宣传方法,拓展宣传范围,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抓平安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得到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防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能够自觉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宣传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意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改变治安混乱状况取得的成效;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勇事迹,政法干警的职业精神、职业作风、职业责任、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全方位展现政法干警保民平安的良好形象;各乡(镇)办事处创新综治工作机制,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做法。要特别突出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各乡(镇)办事处党政领导、综治办主任和管委会各局(办)的主要领导要通过专题报道、开辟专栏、播(刊)发署名文章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办事大厅等宣传阵地,及时宣传东区平安建设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新风貌,增进社会各界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
(二)开展“大排查”,打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都必须进行评估,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因决策不当引发不稳定问题。要坚持村(社区)每周,乡(镇)办事处每半个月、区及管委会各局(办)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层层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要健全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平台和教育、卫计、国土、人社、建设、环保等专业性调节工作平台建立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各级平台与仲裁、律师、法制、法官等人员的联系点工作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延误时机、处置不当,使一般矛盾纠纷演化为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信访问责。
(三)开展“大整治”,确保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稳中有升。各有关单位要把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作为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的关键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发现和整治一批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要实行滚动排查、滚动挂牌、滚动整治,按照乡(镇)办事处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不间断排查,切实摸清所辖范围内存在的治安混乱区域,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同时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建设的方式,按照挂牌期限,进行分级治理,限期改变面貌。要将容易发生问题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娱乐、休闲等重点场所,以及校园、企业周边等作为重点,全力进行排查整治。同时要以易发案的重点部位为点,以东区主要干道为线,以居民楼院为面构建巡逻网络,将警力最大限度摆在街面、社区,提高见警率、见巡率、盘查率和现场查获率。巡防队员要加强对未封闭的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巡逻,提高防范实效。
(四)开展“大服务”,以扎实的便民举措惠及于民。要坚持以优化“窗口”服务工作为突破口,不断推动服务管理创新。依托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实现公安、民政、社保、计生、国土、综治“窗口”和服务前移,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规章,强力推进窗口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建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积极开展“主动、微笑、高效、满意”服务窗口活动,主动为群众受理户籍、社保、民生等与群众声场、生活息息相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对困难群众、“五保户”、困难党员和老干部帮扶工作力度。特别是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和特困家庭要在生活上予以关心、生产上予以帮扶、经济上予以救济、感情上予以关爱,逐户上门,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以扎实的便民举措惠及于民,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民心,争得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区范围开展此项活动,是东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扎实推进平安东区建设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真抓实干,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东区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稳中有升。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担负的职责任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标,广泛动员发动,迅速掀起活动高潮。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认真研究、牢牢把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广大政法干警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帮助群众、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把宣传、排查、整治、服务的任务逐一分解、量化、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领导、每个干部、每名民警、每个人员,做到“宣传有痕迹、排查有记录、整治有效果、服务有提升”。
(四)制定方案,畅通信息。7月29日前,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向区综治办上报本单位活动方案,并于每月月底上报本单位本月活动进展情况。区综治委将成立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也要组织对下属部门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暗访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区综治办。区综治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平安建设考核。对活动成效突出、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领先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对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排名开后的单位,区综治委将依据《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进行责任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