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自2019年4月23日起施行。)第五十条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四条
3.《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09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5年10月22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自2016年 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
三、实施主体
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划分局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非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
4.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结
六、承诺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口受理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东南角)
九、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十、联系电话
电话咨询:0371-67179692
十一、投诉电话
中心纪检监察室:0371—6717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