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的委托,就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采购垃圾收集车及道路冲洗车项目进行了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采购垃圾收集车及道路冲洗车项目
采购编号:郑东财谈判(2016)0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范围:垃圾收集车一台、道路冲洗车一台;
供货期:2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采购预算价:3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潜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授权书中必须明确授权内容);
3、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日期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 04月26日至2015年04月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报名有关事项: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厂家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厂家营业执照需包含生产、制造该类产品的经营范围)、厂家专项唯一授权书(经销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04月 26 日至2015年04月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100元/本;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15 时00分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七、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05月04日15 时00分整
谈判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八、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九、 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宋先生、郑先生
电 话:0371-63976198/63976573
传 真:0371-63976221
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