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商都嘉园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受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委托,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的招标事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商都嘉园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项目。
2.2 建设区域: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
2.3 建设内容: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含线路敷设,插座、空气断路器及外保护箱等内容。
2.4 计划工期:6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范围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详细信息);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14 日至3月 20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受理),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报名。
4.2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5)“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视为原件);
(6)“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4.3 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