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任务。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现代政府的必要手段,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效率的必然要求;是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政府救助环境、保障好基本民生的必由之路;也是优化和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实现社会救助“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确保民生保障不缺位、公共服务不失位的必然选择;也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强化政府的回应性功能的实现路径。目前,全市全面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全区履行社会救助主体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推进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改革工作,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郑东新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民文〔2020〕47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郑民文〔2020〕80号)等有关精神,在2019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二、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当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区民政负责审批、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现行的审批操作办法主要存在审核审批环节繁琐等问题,这些弊端不利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便民、惠民服务水平,不利于优化服务。迫切需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和改善民生兜底作用,简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向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三、主要内容
《郑东新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便民利民原则 、试点范围、主要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六大方面内容。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是:一是由社会事业局民政牵头制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审批权限下放实施方案,并报郑东新区管委会批准。二是明确社会事业局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三级的工作职责,确保各级各部门在受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中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三是优化流程,规范程序。由社会事业局民政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各乡镇研究制定好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细化操作流程,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救助对象认定水平。四是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2020年8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为协调推进、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为评估总结、深化提高阶段。五是明确工作要求,并重点强调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要求。要求各镇根据《郑东新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东文〔2020〕109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镇民政工作人员,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后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0年9月,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将《郑东新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印送郑东新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建议。社会事业局民政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研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